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程
一、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初,由教务处牵头,会同学工处、各专业系、部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委员会。
二、各系毕业设计工作由系主任统筹安排,教学副主任具体负责,成立系级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制订系级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计划,组建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协调解决学生毕业设计期间所使用的教学资源,检查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情况,审核各专业答辩工作情况和学生毕业设计成绩,必要时组织学生进行二次答辩等。各系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计划和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组成情况,应于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0周前报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委员会审核,教务处备案。
三、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为组长,组员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要工作内容是:负责制定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编写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根据培养目标要求,讨论拟定审核设计(论文)课题,提出设计(论文)要求,安排设计(论文)进程,确定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组建本专业毕业答辩小组,组织填报学生毕业设计的有关材料,讨论并评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成绩,安排归档各种资料等。
四、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应由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课教师担任,可聘请其他专业的教师,也可聘请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担任,具有初级职称的专业课教师可在具有副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下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一个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5人,做同一课题的学生人数不应超出4人。
五、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综合各指导教师提供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结合学生的毕业实习和今后从业方向,确定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和指导教师。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分配表(附件1)由各专业系集中后,在每学年第一学期的第12周送交教务处备案。
六、毕业设计开始前,由指导教师负责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并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指导教师应提前填写《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记录本》(附件2)中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明确列出课题名称、任务要求、进程安排,计划完成的时间。
七、各系应认真组织学生进行专业实习和课题调查,搜集毕业设计相关材料。
八、学生要严格按任务书的要求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无特殊情况,学生不能随意更改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学生若由于实习及提前就业等情况确需更改设计(论文)课题的,应提及时向指导教师提出书面申请,指导教师同意后签字,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批准,并报系毕业设计指导委员会备案。
九、在学生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中,指导教师指导学生的时间每周累计不少于3小时,要及时了解学生的进度,按《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的有关内容对学生进行指导,及时将对学生的指导情况记录在《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记录本》中,以此作为评定学生设计(论文)成绩的依据之一。
十、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工作委员会将定期对各系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检查,协调解决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十一、学生毕业设计中需要使用的仪器、设备等,由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向各系申请协调解决。
十二、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专业实习报告和毕业设计(论文),并按要求的统一格式书写、打印、绘图等。
十三、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应及时在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记录本》签署评语,并按百分制给出成绩。
十四、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应提前4周组建本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不得少于三个专业教师,指导教师不得作为自己指导学生的答辩组长,有条件的专业可以聘请校外专业教师参加答辩。同时指导小组确定答辩日程安排,报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审批。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安排表(附件3)和日程安排由各专业系集中后,在答辩前1周交教务处备案。
十五、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要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毕业答辩, 认真记录提问的问题和学生答辩情况,并经充分讨论给出学生的答辩成绩。
十六、毕业答辩完成之后,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应及时汇总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的组成为: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综合平时表现)占40%,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占30%,答辩成绩占30%。再将以上成绩转换为五级记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及格<70, 0≤不及格<60。
十七、对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为不及格的学生,指导教师应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在1周之内对其进行重新答辩。
十八、对于第二次答辩后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仍不及格的学生,应按要求重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并书面提出答辩申请,由学生相关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择期组织答辩,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毕业证书。
十九、各系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委员会应审核各专业指导小组提供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材料,给出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结论,确定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总成绩及等第。
二十、教务处组织协调各系适时将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的题目、安排、成绩输入教务网络管理系统中。
二十一、归档材料:
1、各系学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2、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工作计划及指导小组组成名单(经审批);
3、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
4、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分配表;
5、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记录本;
6、各专业答辩委员会组成(经审批)名单、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小组安排表、答辩时间安排;
7、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单;
8、学生毕业设计作图纸(附说明书)、论文、设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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